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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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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民是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主体,在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过程中,应重视农民分化的经济社会基础,坚持以农民为主体的发展改革创新。基于湖北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改革试点的经验调查,分析改革试点实践过程中,农民、村集体、地方政府、工商资本等多主体间不同的实践逻辑。认识农民与土地经营关系变化基础上的生计分化所形塑的农民分化,基于农民与土地的关系,非农化家庭逐渐脱离土地和农业,半工半耕家庭以及纯农家庭仍对土地有一定依赖性,农民分化体现出差异性地权诉求。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实践缺乏对不同类型农户的识别机制,村集体难以适应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秩序。应加强农民分化识别机制研究,建立多元化退出模式,并强化土地集体所有权规则,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秩序,保障各类农户利益。  相似文献   

2.
政府在诱制性制度变迁中起引导作用.随着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农业转移人口进城是一个必然趋势,为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提供了经济社会条件.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国进入了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新时期.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政府要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的完善、经济补偿价格的提高和农村社会保障的健全,降低农业转移人口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易成本,增加制度变迁的利润.新时期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农村内部引导机制主要有:以维护农业转移人口土地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丰富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以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为评估原则,提高承包地退出的经济补偿水平;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安全保证,构建农业转移人口承包地退出风险防范机制.  相似文献   

3.
农村土地退出路径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现行土地制度导致农村土地资源的低效率,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背景下的农村土地功能变化,现行农村土地征用制度对农民利益造成的侵害,是本文探索对农村土地退出路径研究的立足点。影响农民退出承包地的关键是对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能否让农民满意。从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应就农民退地的货币化补偿和经营性补偿进行设计考量,通过土地金融创新形成有效、持续和稳定的农地收益;从宅基地使用权方面,应就货币补偿、住房置换、购房补助进行设计考量,并对退地农民在就业、教育、住房和社会保障方面作出可持续发展保障安排。  相似文献   

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困境与出路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抵押实质上是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与融资功能能否有机结合的问题。现行的金融担保体制使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存在法律风险、信贷风险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难处置等诸多困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问题的解决急需金融担保制度的创新。我国农村的金融担保必须与农民享有的土地权利相结合,围绕土地进行制度设计。我国的农地融资模式应该走合作制道路,探索和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形式。  相似文献   

5.
土地所内含的资源与财产双重属性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兼顾土地社会保障功能与经济效率功能的实现。而当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与流转实践,在没有后继保障措施条件下片面追求流转的经济效率价值,面临诸多问题,不具有可行性。承包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法理论演进对解决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可逆性,兼顾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意义重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下的"两田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在满足不同类型农户的利益诉求、克服承包经营权流转障碍方面优势明显,具有可持续性和可推广性。但是从长远来看,变农村土地的直接保障为间接保障,纯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济效率价值,建立新型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才是最终选择。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展出路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符合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广大农民的要求,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然而,随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本身潜伏的缺陷越来越多地暴露出来。因此,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就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制度前提。应该实现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完全物权化,健全土地流转法律机制,发展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恢复合作社的建制,并仿照公司的治理结构来建立合作社的运作机制,从而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展提供一条新的出路。  相似文献   

7.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很有必要.当前影响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因素主要有:农业的比较收益、土地变动和调整、经济发展水平与非农就业比例、户籍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此,应不断提高农业的比较收益;完善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大力发展非农产业,降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改革户籍制度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  相似文献   

8.
农地“三权分置”视阈下,土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和土地承包权的有效退出是缓解农村人地矛盾、促进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两种不同思路。鉴于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尚未形成且功能有限,形塑承包地退出机制确有必要。土地承包权是兼具财产和身份要素并承载社会保障功能的复合型权利,由此决定承包地退出必须慎重对待。在立法体例上,应坚持土地承包权退出事由法定原则,同时厘定承包地收回“原则禁止与例外允许”二元模式,不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收回事由。在立法内容上,完善自愿交回和依法收回规则,承包地自愿交回在法权关系应表达为土地承包权的抛弃或转让,抛弃土地承包权须以丧失集体成员资格为前提,土地承包权转让给发包方以不超过剩余承包期限为原则,不影响农户成员资格和再承包权,应成为主要退出方式。“依法收回”可分为身份性收回和非身份性收回,身份性收回包括因户口迁移引起的收回和因承包方全家消亡绝户而收回,非身份性收回又分为因承包地灭失、承包地被征收而收回。为保障土地承包关系“大稳定、小调整”的格局,构建承包地退出制度的法定事由和程序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当前农村土地承载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存保障的双重功能,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农民社会保障权之间发生了明显的冲突,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同时也阻碍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顺利构建。论述了土地保障与社会保障权利2种权利在属性上有着本质的不同、在社会功能上存在着内部的冲突与外部的重叠、权利保护上存在的优先顺位关系。提出3点启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利用是农民社会保障权实现的物质基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合理利用离不开农民社会保障权的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农民社会保障权应该各司其职。  相似文献   

10.
农村土地承载的生存保障功能并不是农村社会保障本身。农地保障严重削弱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功能,阻碍了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不利于农地经营效率的提高,还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政府对农民的社会保障责任意识。同时,当前的土地产权制度又导致农民参与社会保障的物质基础甚为薄弱,村集体也无力提供社会保障的资金支持。农地产权制度的变革应积极的适应并参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为其提供资金积累,为其提供衔接的便利。  相似文献   

11.
当下的土地制度改革从长远看必须贯彻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国家意志。从城乡融合发展的视域来看,虽然"三权分置"制度设计的目的是为了盘活土地经营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但这样的制度设计使土地权属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更加复杂化,也不能有效地推进城乡之间要素自由流动。从历史正义和社会公平角度来看,农村土地的根本性质在于保障农民的居住权和生存权,那么在中央政府主导下的"两权置换"的改革方案或许是更佳的选择,即可以使农民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置换社会保障权,用农村宅基地所属权益置换城市里的住宅权。这样不仅能够建立起有序的土地退出机制,解除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而且能够支持未来实现地租收益全民共享,真正促成城乡一体化发展。  相似文献   

12.
现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模式属于政府单一中心模式,它受制于土地所有权的国有和集体二元分层制度,排斥了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资本化,使得失地农民没有获得应有的收益,且农民土地权利的司法救济途径不畅。基于农村集体土地是其所有权主体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宪法修正案》、《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民合法权益的维护,现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模式亟待进行多中心变革。政府权力、社会权力和市场权力多中心治理的路径,可以实现政府主导、司法救济、社会参与和市场契约的和谐的征收与补偿秩序,是坚持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下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模式的变革之道。  相似文献   

13.
随着我国农村的发展及制度的改革,农民已拥有多种农地配置与经营模式选择。农地的再配置不仅是实现农民土地权益的重要途径,也有利于农业经营效率的提升。通过对江苏省农民的调查,在对不同农地配置模式特点及农民决策机制分析的基础上,实证考察了农民对不同农地配置模式的选择意愿,并检验了外部就业能力、风险态度等相关因素对农民农地配置意愿的影响。研究表明,农民对农地配置存在多样化的需求,选择出租、代耕、入股以及自营的样本分别为42.68%、9.66%、23.21%和24.45%。非农就业能力强的农民更倾向选择出租以及入股,而农民的风险态度影响了其以土地经营权入股产业经营的意愿。此外,研究还进一步考察了农民对土地承包权的再配置意愿,结果表明,约五分之一的农民已存在自愿有偿退出承包经营权的意愿。  相似文献   

14.
农村土地冲突的实质是农民经济利益被侵蚀后寻求经济诉求表达的外在表现形式,制度利益的缺失、公权力的强势、规则的缺位等原因致使农民经济诉求无法得到及时、规范、有效、和谐地表达,农民发展利益受损,与社会公正严重背离。建立健全农民利益代表机制和农民利益表达机制,变革农户主体制度,实现农民经济诉求的法治化表达,是农民利益特别是土地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和发展,促进社会公正的最终实现。  相似文献   

15.
我国农村妇女土地权利保障问题探研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作为人类生存的基本资源,对农民具有极其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国.农业人口的比重占全国人口总量的80%以上,解决好农业、农民、农村问题对我国社会健康和谐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然而,由于诸多的原因致使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广大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受到严重侵犯,农村妇女丧失土地的现象极其严重.对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造成了一系列的隐患。保障农村妇女的土地权利,既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也是贯彻落实《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婚姻法》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16.
随着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推进,农村社会经济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土地所有权,承包农户凭借土地使用权获取农业地租,土地流转承租人作为农业投资人获取经营收入,从而形成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农业投资人和农业工人的社会经济关系体系。  相似文献   

17.
基于3个农村改革试验区716个农户的微观数据,实证分析农户分化、乡土依赖对农户集体收益分配权退出意愿的影响。结果表明,农户的不断分化并未提高其集体收益分配权退出意愿,分化程度较高的农户更倾向于继续持有集体收益分配权,土地、宅基地的退出对集体收益分配权退出意愿未产生显著影响,但对所在村的心理依赖水平有着显著的反向影响,即在集体收益分配权的退出中,对其退出意愿产生影响的更多是农户对乡土的心理依赖,而非现实依赖。这要求在进一步探索中,既要有改革的紧迫感,完善退出机制,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户理性退出集体收益分配权,也要有历史的耐心,充分尊重农户的乡土情结。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宅基地是我国农民基本土地权利,具有福利保障性。从宅基地权利性质、取得制度和退出机制三方面分析了现阶段宅基地制度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初步探讨,提出了明晰宅基地权利性质,建立宅基地一、二级市场和完善宅基地退出制度等建议。  相似文献   

19.
论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民利益补偿机制的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加快农村土地合理流转,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随着农村土地流转速度的加快,农民的利益流失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的主要因素。征地补偿制度不公平、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农地流转市场体系不完善以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等都会造成农民利益的流失。必须从法律体系、市场体系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人手,积极构建农民利益补偿机制,推动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又好又快发展。  相似文献   

20.
城乡统筹背景下农民土地权益保障路径探析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农民的土地权益是层次分明、结构有序的权利束,是农民作为农村集体成员的经济、政治、社会等权利的综合体现。随着近年来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农民土地权益不断受到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大量流失导致社会矛盾加剧。我国农民的失地问题,本质上就是农民依法享有的多种土地权益遭受不同程度限制。通过改革完善相关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制度,赋予农民永久的农地使用权,统一城乡土地市场,培育农民合作组织,改变农民权益在经济发展进程中受到的不公平待遇,才能真正对农民的土地权益起到保障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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