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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6 毫秒
1.
<正>《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诉求可以概括为:书面化、流程化、标准化。就书面化而言,除了法律强调的用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外,《劳动合同法》的条款里明示或暗示用工管理书面化要求比比皆是,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告知义务,事后用人单位如何证明已履行了告知义务呢?招聘过程中设计《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告知函》可以起  相似文献   

2.
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3.
杨雪 《今日南国》2009,(3):18-18
霸王条款,就是日常消费活动中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格式条款的制订方排除自己的义务,增加对方的义务,都被认为是霸王条款。在劳动合同中,由于劳动合同不像经济类合同那样,有全市统一的示范文本,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大部分情况下双方的主动权不对称,公司让签,劳动者才签,很少见劳动者自己拟定合同让公司签的。  相似文献   

4.
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重要的法律制度,劳动合同的订立确立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劳动合同的后合同义务是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根椐法的规定或原劳动合同的约定负有的作为或不作为义务。实践中人们常常重视劳动合同义务的履行,忽视了劳动合同后合同义务的履行,产生了劳动争议,影响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立法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为了实现法的这一目的,应加强劳动合同后合同义务的理论研究,完善相应的立法。  相似文献   

5.
一、弄清劳动合同的要点1.合同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劳动合同有必备条款和增加条款之分。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必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而可以增加的条款是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如试用期条款、商业秘密的保护条款、服务期条款、特殊待遇条款等。2.合同的法律效力:无论是法定条款还是约定其他条款,都必须合法才有效。但要注意,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也可能不完全具备上述条款,这样的劳动合同就一定是无效的吗?并不一定。从法律上说,只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才会无效。在劳动合同条款不完备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就未约定的内容进行协商,或参照企业的规章制度、国家劳动部门有关标准来执行;双方有争议的,可以由仲裁机关和法院根据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进行确定。  相似文献   

6.
规范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保证劳动合同的合法有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实行劳动合同制是当前劳动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劳动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法律观念不强,劳动合同意识淡薄等原因,在劳动合同的签订、内容、变更和解除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本文针对目前劳动合同方面存在的问题,就如何规范劳动合同的对策,更好地贯彻《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谈几点看法。一、目前劳动合同方面存在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规…  相似文献   

7.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作为企业新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8.
1/仅两种情况下辞职要交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两种情况要交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相似文献   

9.
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相似文献   

10.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后,就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应当向用人单位履行义务,主要有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提供职业劳动是主要的法定义务,包括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工作中遵守单位的操作规程,接受用人单位管理,认真完成工作任务。还有一项法定义务需要注意,就是如果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提出辞职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果与用人单位有特殊约定或协议的,还应遵守协议,履行约定义务,比如商业秘密保护和服务期的义务。  相似文献   

11.
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营业转让合同以采取书面形式为宜.我国法律将来对营业转让作出规制时,应将营业转让合同的书面形式规定为任意性条款,同时应规定营业转让合同的一般条款,供当事人签订合同时选择.对于营业转让的范围,一般情况下,应以当事人约定为准.营业转让人负有移转营业的义务和竞业禁止的义务,在立法上应赋予营业转让人营业优先权;营业受让人负有支付转让价金的义务,商法应确立营业受让人的减价权.  相似文献   

12.
根本违约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对根本违约的评判标准进行比较研究 ,今天结果主义已经取代条款主义成为主流的判定标准 ,德国式的具体判定标准更为科学。在结果主义内部 ,可以分为“单纯结果主义”和“与可预见性标准结合的结果主义” ,本文认为可预见性标准的要求是不尽合理的 ,在考虑根本违约免责条款效力的问题时 ,应考虑不同性质的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并对我国的立法进行简单评价 ,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3.
“劳动者”是一个法律身份,是指基于劳动契约,为获取劳动报酬,在雇主指示下提供具有人格从属性劳动的自然人。在“劳动者”的界定标准上,我国应采用人格从属性与经济从属性之复合标准。在劳动法律关系的判断上,应采取“默示契约说”。从在校大学生的主客观条件以及劳动法相关规定看,我国在校大学生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应属于劳动法保护对象。但对于具体从事勤工助学、打工、实习等实践活动的在校大学生是否具有“劳动者”身份以及他们与雇主之间究竟处于何种法律关系,则须依不同情况作具体判断。  相似文献   

14.
农民工法律地位,是农民工在各种法律关系中所处的位置及其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综合体现,它具有法定性、独立性、合法性等特点.考察农民工的法律地位,可以从法律关系切入:一方面,在抽象法律关系中,集中从宪法视角研究农民工在宪法关系中的根本法律地位;另一方面,在具体法律关系中,从多元视角观察农民工在不同法律关系中的相对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5.
格式条款订入合同是规范和解释格式合同的前提,也是格式条款效力的基础。实践中,使用格式条款的一方通常为经济上的强者,作为消费者一方则处于劣势地位。为了矫正这种不平衡,须对使用格式条款订入消费者合同进行严格的规制,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常,格式条款须经要约阶段的充分明示和承诺阶段的意思合致才能订入合同,且该条款不得为“异常条款”和“与个别约定条款相抵触的条款”。  相似文献   

16.
《合同法》以交付客票作为判断客运合同成立时间的基本标准,并不适合航空客运合同。设定航空客运合同成立时间,应考虑当事人间的利害平衡、法律原理、法律逻辑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航空客运合同不宜被规定为实践性合同。实践性合同通常要求一方在合意之外作出特定给付,目的在于给作出特定给付的一方(而非双方)深思熟虑的机会。航空客运合同中的支付票款、交付客票和换登机牌不符合实践性合同的适用场景,也没有适用必要。航空客运合同不宜被规定或约定为要式合同,除非航空客运合同不存在格式条款。要式合同本身对当事人造成一定的约束,会剥夺旅客另外通过口头交流与承运人做特殊约定的可能。航班信息的展示应被认定为要约邀请,旅客决定买票的表示是要约,承运人确定售票的表示是承诺。  相似文献   

17.
法律关于劳动合同形式强制的规定属于管理性强制规定,未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导致劳动合同不成立或无效,但是当事人应承担不利法律后果。随着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概念的区分,劳动关系多种证明手段的运用和集体合同法律制度的完善,劳动合同形式强制的力度将趋于弱化。  相似文献   

18.
当前,我国法律框架对非法集资案件中投资人诉讼地位及投资合同效力还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使得不同案件的裁判尺度难以统一,再加上此类案件普遍存在刑民交叉的特点,处置程序缺乏相应规范成为司法实践中面临的严峻问题。针对投资人诉讼地位,可结合法益保护、刑事被害人的正当性及有利司法实践原则,将集资诈骗罪中的投资人界定为被害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的投资人界定为证人。针对投资合同效力,可结合民法典及刑事立法精神,将集资诈骗罪中的投资合同认定为无效合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则应结合当事人的主观意图等对投资合同的有效性、是否可撤销等进行具体区分。同时建议设立公告程序及诉讼代表人制度,充分保障非法集资案件中投资人及第三人参与诉讼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9.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对于解雇保护采取法定事由说,而劳动部此前的执法解释又压缩了"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语义空间,这就使得劳动法中的倾斜保护思想偏向于极端,对用人单位过于苛刻。同时第四十八条对违法解雇情况下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做了较为刚性的保护,使得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进一步失衡。长期看应当建立一套以"正当事由说"为基础的解雇限制制度;短期则可以通过加强司法解释以及赋予司法部门更多自由裁量权的方式消除立法不科学的消极后果。  相似文献   

20.
利益驱动是职务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关键因素之一,合理的利益分配需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遵循约定优先原则。约定优先原则有利于厘清复杂的利益关系、符合私法意思自治的法理、能克服法律规定之不足。约定有效是约定优先原则适用的前提,对其效力判断主要依据合同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配的约定不受制于法定最低标准(除非为强制性标准);利益分配约定的合理性审查,应以形式审查为主。同时,基于雇佣双方地位不平等,应对约定优先原则加以限制,以平衡各方主体的利益诉求,促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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