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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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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债的客体应该是在债之中每一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所有类型的债的客体构成,都是二元结构的,一部分是债务人所做出的履行义务的行为即给付行为;另一部分是该给付行为所指向的特定的物或其他财产以及特定的事实等,即给付行为标的。劳务之债的客体也都应该是给付行为+给付行为标的这种二元结构的,劳务之债客体中给付行为标的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2.
债的客体应该是在债之中每一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所有类型的债的客体构成,都是二元结构的,一部分是债务人所做出的履行义务的行为即给付行为;另一部分是该给付行为所指向的特定的物或其他财产以及特定的事实等,即给付行为标的.劳务之债的客体也都应该是给付行为 给付行为标的这种二元结构的,劳务之债客体中给付行为标的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3.
对债的效力的定义众说纷纭,广义的债的效力是指实现给付或填补给付利益之作用,包括债之履行与债不履行之效果,狭义的债的效力则仅指债务不履行的效果。  相似文献   

4.
债具有不对称性,而无因管理之债是不对称之债的典型.债的不对称性说明债中存在一个权利和义务的平衡点,它像黄金分割点一样完美地分割了债的权利和义务.掌握好这个平衡点就能够在债的立法和研究中准确地把握其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为债法的标准化、科学化打好基础.研究债的不对称性是寻求债的平衡点的关键.  相似文献   

5.
债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而产生,并在当今社会中占据重要位置。债、债权、债权债务、债务等都是对同一种法律关系的不同称谓。债权请求权的消灭,并不能代表债权债务关系的消灭。从债权在现代社会占据的优越地位来看,我国有必要在未来的民法典中设立债编,或者颁布债法典。  相似文献   

6.
论债的保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债的保全制度,理论上能够完善我国债的一般担保法律制度,实践上对规避法律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提供了可行的措施,有利于债务履行和债务案件判决的执行.文章重点分析了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条件,并对我国债的保全制度在立法上需要完善的几个问题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7.
债的保全是民事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债法的重要内容。对于债权的保障具有重要作用,债的保全包括债权人的代位权和债权人的撤销权两种保全形式,尽管其目的都是对债权进行保全,但是它们的构成要件却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8.
在民法理论中 ,是债的担保 ,还是合同之债的担保 ,学术界意见不一。这一问题既涉及到担保的适用范围 ,又影响到我国民法典中担保制度的体例设计。文章指出 ,从现行的民事立法规定和民法理论分析 ,所谓债的担保 ,其实质是合同之债的担保。鉴于担保方式中的物权性与债权性之差别 ,我国制定民法典宜在“物权”编与“债权”编中分别对担保方式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   

9.
赔款战债问题作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遗留问题,困扰着20世纪整个二三十年代的欧美国际关系。为解决这一问题,相关国家从自己利益出发提出了各种解决方案。1929年资本主义世界爆发经济危机后,美国总统胡佛提出了缓债计划,宣布所有政府间债务延期偿付一年,试图以此解决危机问题并促进世界经济形势的好转。由于没有认清危机发生的根本原因,胡佛的缓债计划既没有解决赔款与战债问题,也未能挽救美国与其他国家的经济危机。  相似文献   

10.
中国先秦时代,从国家形成到秦始皇统一以前,债权债务关系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达,解决债权债务的案例增多,调整债流转的法律原则和制度已成体系,为秦以后封建制社会运用法律调整债运行奠定了文化基础。  相似文献   

11.
保险法上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是一项先合同义务;告知义务人应当包括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告知义务人应当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履行告知义务;保险合同复效时,投保人一方不必再履行告知义务;告知的方式应当为询问回答主义,履行有限的告知义务;投保人一方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后果包括保险人解除合同和提高保费,法律对于保险人的解除权的除斥期间应当作出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专家责任的立法是一个新课题,我国民法典应给予专家责任以独立的空间.是借鉴德国的立法将其放入合同法中,还是像美国那样按侵权行为法来处理,抑或作为职业责任单独规制?法律必须做出回应,以求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13.
消费者受到第三人侵权时,经营者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适用过错原则,承担补充责任,以防止对经营者的过度归责倾向。我国某些司法解释已经引进了这一制度,但学术界对此有所争议。因此,有必要对经营者补充责任的含义及构成要件,补充责任的性质,归责原则以及效力等问题进行论述和探讨,以完善我国损害赔偿法的相关内容。  相似文献   

14.
论国家义务的基本内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义务的基本内涵意指国家在调和冲突和潜在利益的场域中,通过共同政治形式的良性运行,使得这些利益能够得以充分表述,使其民众能够得以安定有序共存,过上优良的、自由的生活;其本质特征体现为政治性与道德性、自律性与他律性、普遍性与适足性等几层面;其类型上依不同标准大致分为禁止义务、安全义务与风险义务,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尊重义务、保护义务、实现义务与促进义务等三种、:  相似文献   

15.
随着互联网开放共享精神的发展、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的改进,以及软件经营商业模式的改变,免费软件越来越多地呈献给广大互联网用户,随之也带来了更多的知识产权纠纷,侵犯个人隐私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软件免费经营如何实现盈利,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软件免费是否意味着软件经营者就无需承担义务?文章主要阐述了免费软件概念、内涵、盈利途径及法律性质,并通过对免费软件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契约义务的分析论证,提出有效的法律规制建议.  相似文献   

16.
注意义务作为犯罪过失的核心要素 ,在日德两国百余年的刑法发展中论争甚烈。注意义务的内容是仅包括结果预见义务 ,还是包括结果回避义务 ,甚还包括赋予动机义务 ;是仅为责任要素、抑或是违法要素或构成要件要素 ;其性质、根据和判断标准及其在犯罪论体系中的地位 ,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17.
现代合同关系的发展使缔约责任适用范围扩大,同时引发了对其制约的免责条款作出规定的法律要求。免责条款的产生依据和适用规则是通过对缔约责任的制约体现出来的,在确认免责条款的基础上界定缔约责任将使我国的合同法律体系更趋成熟。  相似文献   

18.
透过我国法律对同居义务规定的演进,我们找到了我国《婚姻法》至今未加以规定同居义务的部分缘由。世界许多国家的法律对同居义务加以确认的立法现状,促使我们对同居义务规定与否的利弊进行再思考。我们应该在婚姻法的条文中明确规定夫妻互负同居之义务、同居义务豁免之理由及违反同居义务规定的法律责任等。  相似文献   

19.
环境法“义务重心论”是从“法的技术”层面提出的观点,是有别于“法的价值”层面而言的“义务本位论”,既非漠视主体的权利,也非“义务本位论”的回归,而是对环境权利“最给力”的捍卫与落实,其实践意义在于增进法律实效.环境法“义务重心”的客观依据正是自然规律的客观性、人类需要的基础性以及环境问题的特殊性.中国环境法亟需实现从“亡羊补牢式”“倒逼”到“未雨绸缪式 ”“预见”的“义务重心”立法理念匹配以及在合理配置各主体环境义务、扩充环境积极义务的内容、增加环境义务的履行方式以及强化违反环境义务的法律后果等层面进行环境立法“义务重心”的路径拓展,以期通过“义务重心”的环境立法变革增进环境法的实效.  相似文献   

20.
目前正在世界范围开展的债法改革,从内容和理念变化来看,总体上体现着一种现代化要求或趋势。具体来说,主要体现为两个层面和三个重点。两个层面是指国际统一或区域统一的层面及内国债法改革层面。前者主要体现为合同统一法运动的蓬勃发展,这种统一是以深度市场化和国际交易全球化开展为指向的;后者则主要表现为主要国家纷纷改革自己的债法,特别是在其结构基础层面作出重要变化,以求债法规则不仅在具体发展上而且在结构基础上与现代交易复杂特点能够契合,总体上的做法是开放而富有弹性、融合而易于包罗,并致力于回应效率化和社会化的双向吁求。三个重点则分别是整合、融合、现代发展。因此,当代债法改革,以其内容和理念发展变化重大,不能看作是私法领域某种仅具技术意义的法律调整,而应该认识到它体现着当今私法面对时代变迁正在展开的一种根本转型,标志着私法历史上第三次的重大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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