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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8 毫秒
1.
经过岳麓秦简《为狱等状四种》与张家山汉简《奏谳书》的比较,发现《奏谳书》与《状四种》这两个案例集有很多相同的法律术语,而且刑罚等级及据此确定的加刑、减刑原则及诉讼程序基本一致。《奏谳书》中的三类案例也见于岳麓秦简《状四种》中:“疑罪”类;“乞鞫”类以及“上得微难狱者”类。可以说,虽然经过了朝代更迭,由秦朝所建立的司法机构大体上被汉朝予以采纳,在根本上没有大的改变。  相似文献   

2.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编录的秦、汉案例文书是宝贵的法律文献,具体反映了秦汉法律的实际应用状况和原则,经与云梦睡虎地秦简、龙岗秦简的秦律、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的汉律对照研究发现:秦律规定的“毋笞掠而得人情为上”、“笞掠为下”的治狱思想和原则没有认真贯彻落实,与治狱实际存在差距;秦律严厉且缺乏弹性,禁止治狱官吏“释法”;秦在对执法官吏进行个人道德及法律教育的同时还重视对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治狱官吏进行表彰;汉初统治者在执行法律过程中存在疑罪从重的倾向,疑罪从轻原则并非始于汉初;汉初严格执行“法时”原则,强调依犯罪时所施行的法律判罪。《奏谳书》直接架起了出土秦律与汉律二者之间关系的桥梁,反映了秦汉法律的继承与发展,为秦末汉初司法制度的演变提供了依据,在秦汉法律关系研究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与日常性"徭""戍"相别,战时征发、调集称"军兴",与"从军"关系密切。从秦汉《兴律》到唐代《擅兴律》,军兴内容逐步被纳入其中,并成为主体,前后存在一个发展的过程。张家山汉简《奏谳书》有涉及"发屯"的案例。蛮夷大男子因逃亡而被处以腰斩重刑。相关量刑判定,对理解汉代《兴律》多不载军兴内容,或有启发。当时军兴的相关规定,仍属军法范畴。  相似文献   

4.
龙岗秦简和睡虎地秦简中有些问题还有讨论的余地。龙岗秦简第264简中的"贩假"应当解释为"买卖";第151简中的"田""诈伪"应理解为"欺压和欺诈"两种手段;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仓律》第38-39简中的"利"当训作"饶","本"当如整理者所说,理解为"农作物"。  相似文献   

5.
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写,文物出版社于2001年11月出版发行了《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该书收录竹简1236枚(不含残片),内容包括历谱、《二年律令》、《奏■书》、《脉书》、《算数书》、《盖庐》、《引书》、遣策等。本文在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及时贤考释的基础上,就文字释读方面提出几点自己的想法。如脉书52号简:"凡征五,一征见(现),先<无>活人。"该简第18个字,整理者原释为"活"。从字形看,此字当为"沽"字,应是讹别字。正字当为"活",释文应作:"先<无>沽<活>人"。整理者直接释为"活",与简文字形不符。本文共考辨15条。  相似文献   

6.
蔡万进 《南都学坛》2007,27(2):9-13
湖北江陵张家山247号汉墓出土的竹简《奏谳书》,是汉高祖七年谳疑狱诏法律化的产物,其所汇集的诸案例,具备规范整理为判例的法律基础;它们在经过因案生例、定期修例、引例入律等程序后又同时具有与汉代律、令同等的法律效力,成为汉代一种重要的法律形式——比。竹简《奏谳书》是汉初一部宝贵的司法文献,其法律地位不容置疑。  相似文献   

7.
里耶秦简中的"除邮人"简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通过考察里耶秦简中的"除邮人"简,探讨了秦代官府文书的传递方式和当时的邮驿制度。秦代邮人由邮所在乡的乡啬夫从当地平民中选用,并由县令或县尉批准。邮设置在交通要道,只负责传递制书、急书等重要官府文书。张家山汉简中每一邮的邮人数量、邮与邮之间的距离等,都有具体规定,应当是继承秦代的制度。  相似文献   

8.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收藏了一批珍贵的秦简,其中包含大量秦律令的内容以及奏谳书、数书、梦书等珍贵史料,这是秦代简牍的又一次重大发现。近三年来,岳麓秦简经过初步整理,研究成果也日渐丰富,主要涉及简文释读、秦代郡名、秦律令、《质日》、《为吏治官及黔首》、《数》书等方面内容的研究。2010年12月《岳麓书院所藏秦简(壹)》由上海辞...  相似文献   

9.
自1983年12月至1984年初,湖北省江陵县张家山二四七号墓出土了一批竹简后,张家山汉简(以下称张简)成为学界关注的一个热点,而其中的<二年律令>和<奏谳书>由于涉及两汉初期的律令和司法诉讼,对研究中国古代法制史和法律思想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所以,有关张简法律制度的研究近年来出现了热潮,形成了一些著述和论文.  相似文献   

10.
考察了睡虎地汉简<算术>和<九章算术>、<张丘建算经>中的委输算题的特点,利用刘徽的<九章算术注>、岳麓书院秦简<数>、张家山汉简<算数书>等材料提出推导其术文的复原方案.并用睡虎地秦律和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探讨了这类算题的社会背景,特别是律令中的程.  相似文献   

11.
里耶秦简、睡虎地秦墓竹简、张家山汉墓竹简、尹湾汉简、居延汉简,以及《金石萃编》与《隶释.隶续》等书中所搜集碑刻的有关材料表明,我国秦汉时期的乡村机构设置在某些方面比我们过去估计的要更完备、更繁复而且具有早熟性及严密性的特点。  相似文献   

12.
通过对里耶秦简、睡虎地秦简和张家山汉简等相关材料的整合分析,认为睡虎地秦简"坐隶,隶不坐户"应理解为"奴婢犯罪不牵连主人,而主人犯罪奴婢应受牵"。  相似文献   

13.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南郡卒史盖庐、挚田、叚(假)卒史目鸟复攸广隼等狱簿>载录的秦代案例文书,具体反映了秦灭楚国的战争进程与秦时苍梧设郡的历史事实.秦令中称秦"所取荆新地",应指秦攻取楚之"陈以南至平舆"、"淮南"、"荆江南地"等地,是相对于公元前278年秦"越宛有郢"置南郡的楚地而言的;"苍梧"之地由楚入秦为郡,成为秦所取荆(楚)之"新地",不应超过秦始皇二十六年,抑或即二十五年王翦"定荆江南地"时设置.  相似文献   

14.
《奏谳书》中《狱簿》,是一起审理攸令■执法失当的案件。《狱簿》中有攸令■赴攸县"初视事",苍梧郡攸县利乡发生叛乱,"新黔首""所取荆新地",以及其它内容,证明秦始皇二十六年始置攸县。  相似文献   

15.
江陵九店楚简、云梦睡虎地秦简、长沙马王堆汉墓帛书和居廷汉简中都有通过“岁”的运行占断移徙吉凶的日书条文,通过对这几种《日书》“岁篇”的比较对证,发现“岁”即《淮南子·天文训》中的“太岁”或“大时”,日书中移徙吉凶也与《淮南子》所记大体相符。《日书》“岁篇”为楚国历法研究提供了新证据。  相似文献   

16.
《孟子·离娄下》“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之第二个“行”,当训为“言”“说”。此句意为“要依仁义行事,不能只说说而已”。孟子反对的不是“勉强施行仁义”,而是只说不做的“假仁假义”。清华简《厚父》第五简“古天降下民……惟曰其助上帝乱下民”与《梁惠王下》引《书》相似,此之“乱(治)下民”即彼之“宠之”,“宠”读为“用”,训为“治”。故赵岐以“宠之”断句,“四方”归下读正确;孙奭、朱熹“宠之四方”断句不能成立。  相似文献   

17.
张家山汉律职官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曹旅宁 《南都学坛》2006,26(3):18-21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记载的里正、有秩、都官、稗官等职官,澄清了若干自睡虎地秦简出土以来的疑问,纠正了前人若干不正确的看法。  相似文献   

18.
出土文献提供了研究中国早期数学发展状况的新材料:青川秦墓木牍《为田律》、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二年律令.田律》和《算数书》、岳麓书院藏秦简《数》、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藏简牍《河堤简》,通过分析这些出土文献里保存的关于土地测算的内容,推断秦汉时期数学的抽象化进程。  相似文献   

19.
本文对孔家坡汉简《日书》中的“斗挚”进行了梳理,对“斗擎”训读为“斗繁”的说法提出疑问,认为“挚”读如本字,表示指向义,“斗挚”是指斗柄的指向。  相似文献   

20.
近三十年大陆及港台简帛发现、整理与研究综述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于振波 《南都学坛》2002,22(1):11-16
随着简牍、帛书在全国各地的不断出土 ,简帛学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近 30年来 ,大陆及港台发现与整理了敦煌汉简、悬泉置汉简、楼兰和尼雅文书、武威汉简、居延汉简、马王堆帛书、银雀山汉简、定县汉简、云梦睡虎地秦简、阜阳汉简、张家山汉简、甲湾汉简、郭店楚简、上海博物馆藏战国竹简、走马楼吴简等 ,出现了一批对汉简帛研究的高水平学术论著 ,为秦汉史研究提供了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军事等方面的重要文物资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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